萨其荣桂,1981年11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1998-2002年间在151amjs澳金沙门学习、2002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2005年在151amjs澳金沙门攻读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5-2007年间在《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任编辑。2007-201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攻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2010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回到151amjs澳金沙门任教至今。2012年晋升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3年晋升为副教授。
萨其荣桂多年来致力于法社会学理论、纠纷解决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运用经验实证研究与理论探索相结合的方法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的问题,并在观察刑事和解制度的兴起、发展、确立的过程的基础上,运用制度经济学理论、法社会学理论等分析和探讨法律制度变迁的推动因素、变迁路径和模式问题。
第一,对蒙古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做出全景式描述与法社会学经验解释,丰富了我国纠纷解决研究的经验材料,填补了蒙古族纠纷解决研究的空白。先后完成了“蒙古族聚居区纠纷解决的实证研究”、“民间的纠纷解决与国家司法——以蒙古族聚居区纠纷解决为例”、“民间规则与背景性知识——民间法研究中的二元分析模型思考”、“蒙古族聚居区刑事和解实践考察”等论文。其贡献在于突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的地方性视角,客观、具体地描述出内蒙古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法制与纠纷解决样态,揭示其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方面,分析其与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的关系、区别与联系,为全国性立法、地方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具体实际的参考。
另一方面,提出了法律制度变迁的“国家-行动者-话语”三元理论框架,积极尝试和推动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对话与沟通,以具体法律制度——刑事和解的变迁为切入点,观察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变迁问题。先后完成了“刑事和解实践中的行动者——法社会学视野下的制度变迁与行动者逻辑”、“蒙古族聚居区刑事和解实践考察”等论文,以及专著《制度变迁中的国家与行动者》。其贡献主要在于构建出独特的制度变迁理论框架,丰富了法律制度变迁理论中的经验材料,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的对话和沟通。将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运用于法学领域,尝试从法社会学角度分析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变迁,力图突破自然演化与理性建构二元变迁模式。并经过精心论证和调研,申请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法律制度的自然演化与理性构建的法社会学研究》。 这些年,学界对中国的法制问题以及法治道路等问题的讨论大多是基于逻辑论证,或者是在比较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现代法治理念的特征和根本属性的基础上论证中国应走的法治道路。萨其荣桂副教授致力于站在现实主义的立场上,对各项制度的形成、变迁过程、制度设计、背景、推动因素等各方面进行法社会学的实证考察。力图总结出中国法律制度变迁的独特经验和理论。
参加本次成果宣传的学术专著是《制度变迁中的国家与行动者》, 本书在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
近十年的中国刑事和解理论探讨,多在刑事法学的传统研究视角下展开。伴随着刑事和解实务经验的逐渐积累,以及部门法学研究关于刑事和解的深入探索,理论法学研究的进入和参与成为必然,理应担当提升理论解读深度和拓展理论考察范围的使命。本书从法社会学视角对中国刑事和解的制度化问题展开研究,运用实证研究和分析方法,揭示刑事和解的制度化背后的深层逻辑,
一次微小的事件也许就是透视这个宏大世界的窗口。本书将中国法制实践中发生的刑事和解的制度化现象作为探究制度变迁问题的切入点,来探究制度变迁的背景、推动力量、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个体的关系变化,等等。这是一次运用法学的想象力探究法律现象的一次有趣的尝试,这也是本书最大的创新之处和最大的价值所在。
本书是从部门法中探究法理学问题的典型尝试。在中国法学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让众学者深感诟病的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缺少对话、法理学缺少对具体问题的关注、而部门法学又缺少法理视角的关照等问题。时至今日,意识到这一点的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们,开始关注运用交叉学科的视角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在这个背景下,本选题可以说是对部门法学与法理学进行勾连,运用法理学的视角和方法研究部门法问题,以及从部门法问题出发探究法理学问题的一次努力。
刑事和解实践的推行和制度化在近些年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中颇为引人注目。其理论研究兴起不过短短几年,其实践也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地,从一些个别或局部的尝试,发展成为普遍推广的司法政策和司法改革措施,并初步形成了一些经验和模式,呈现出刑事和解的制度化趋势,并最终在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得以确立。而这个过程中,学界对于刑事和解制度是否是对传统刑事司法的突破,它贯彻的理念和功能是否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刑事司法理念等问题出现了众多分歧和讨论。本书的选题正致力于回应这些问题,更增添了其时代性和新颖性。
刑事和解从司法实践中开始推行,逐渐在全国推广到最终在刑事诉讼法中得到确立,是一个典型的法律制度变迁的演化模式,也是关系到“法与社会”理论领域的有趣现象。这里涉及了诸多值得研究的法社会学问题,如随着社会变迁,法律制度如何调整自己而应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现实?进而,现代化的法制实践应如何面对刑事和解的制度化问题?
另外,本书对于理解我国刑事和解相关制度及实践背后的法律传统、体制原因、文化根源、当事人行为、司法机关的行动逻辑及其与西方国家恢复性司法理念及实践之间的关系等,都具有理论意义,并对今后刑事和解的制度建构完善和相关实践有着很大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