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amjs澳金沙门
站内搜索:
 151amjs澳金沙门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合作交流  党务工作  校友工作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151amjs澳金沙门>>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正文
纪律处分条例中的“主动交代”指什么
2024-07-04 09:1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里所称的主动交代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包括主动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也包括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问题。

       二是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违纪党员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类似于刑法规定的坦白;如实交代的是组织不掌握的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才属于主动交代。


上一条:151amjs澳金沙门各党支部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下一条: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如何区分?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151amjs澳金沙门(中国)线路首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