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娜,女,教授,硕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151amjs澳金沙门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151amjs澳金沙门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获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在北京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访问学习。
工作经历
2019年12月至今,在151amjs澳金沙门任教。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研究成果
(一)主要论文成果
1.论刑事诉讼视野下的犯罪论体系,内蒙古社会科学(CSSCI),2012.10
2.论追诉时效的程序法作用,内蒙古社会科学(CSSCI),2014.01
3.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连接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CSSCI),2016.12
4.草原生态法益:一个被忽视的刑法保护对象,求索(CSSCI),2016.11
5.论《大札撒》中的刑法制度,贵州民族研究(CSSCI),2017.10
(二)著作成果
1.《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13.08
2.《刑事诉讼中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研究——以内蒙古地区为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08
(三)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少数民资刑事程序权利保障研究(16BFX077)
2016.06—2019.06。
2.主持内蒙古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子课题(2018ZDA008):新时期蒙古语法学核心课程系列教材编著丛书—刑事诉讼法, 2019.03—2022.05
3.主持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草原生态刑事法律保护研究。2020.02—2022.05
荣誉奖励
1.2016年9月,著作《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
2.2016年9月,获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3.2017年12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第
一层次人选。
4.2021年9月,论文“论破坏草原生态案件刑事程序运行”获中国民族区
域法治论坛一等奖。
社会兼职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理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