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珩,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背景
2002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5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0年毕业于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3年7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工作经历
2010年至今,在151amjs澳金沙门任教。
研究领域
宪法、行政法
研究成果
(一)论文成果
1.《贿选的界定及其立法完善》,《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1期;
2.《中国刑法典第256条之完善》,《法与政治》(俄罗斯)2008年第10期;
3. 《中俄立法中有关贿选的比较分析》,《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学报》(俄罗斯)2009年第5期;
4. 《破坏选举刑事责任的中俄刑事立法比较分析》,《法治国家:理论与实践》(俄罗斯)2010年第1期;
5. 《中俄刑事立法中破坏选举罪概念的产生》,《法与政治》(俄罗斯)2010年第1期;
6. 《中俄刑法中有关破坏选举罪“情节严重”概念的比较分析》,《现代法学》(俄罗斯)2010年第1期;
7.《社会危害性:中俄刑事立法比较分析》,《法与国家:理论与实践》(俄罗斯)2010年第2期;
8.《中俄刑事立法遏制破坏选举行为沿革比较分析——20世纪20年代以前传统文化的影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6期;
9.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法律人才特色培养模式研究报告》,《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10. 《选举公信力的现实考量与提升路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4年第1期;该文荣获2016年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优秀成果奖;
11. 《树立宪法权威,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北方经济》2014年第12期;
12. 《自治机关干部民族化思想的贯彻》,《前沿》2017年第3期;
13. 《俄罗斯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历史沿革》,《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14. 《村民自治立法对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知与行》2017年第7期。
(二)著作成果
1.《中俄破坏选举罪比较分析》,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出版社,2010年。
荣誉奖励
1. 2016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奖;
2. 论文《选举公信力的现实考量与提升路径》荣获2016年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优秀成果奖。
社会兼职
1.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2. 内蒙古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常任研究员;
3.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4. 内蒙古法学会乌兰夫民族法制思想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