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宇
曹宇,男,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背景
2009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获学士学位;
2011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硕士学位;
2014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15年-至今,151amjs澳金沙门任教。
2015年-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
研究领域
民商法、自然资源与能源法、环境法
研究成果
(一)论文成果
1.《循环利用机制纳入环境法典探索:理念、体系与制度构成》,《政法论坛》(CSSCI),2022年第2期。
2.《“双碳”目标实现的矿产资源法回应》,《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CSSCI),2022年第4期。
3.《矿业用地治理的思路变革与制度完善》,《中国土地科学》(CSSCI),2021年第12期。
4.《矿股转让解制及其体系效应—兼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9条第2款》,《私法研究》(CSSCI),第25卷,2020年5月。
5.《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的统一立法规制:域外经验与中国道路》,《判解研究》(CSSCI),2020年第3辑。
6.《新时代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立法实现》,《法治论坛》(CSSCI),2018年第4辑。
7.《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机制的理论重构》,《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CSSCI),2018年第2期。
8.《美国矿业立法的私法优位主义:中国法的未来走向?》,《山东社会科学》(CSSCI),2017年第8期。
9.《矿股转让解制规则的司法确认与规范解读》,《判解研究》(CSSCI),2017年第1辑。
10.《地方科技创新立法的反思与修正》,《科学管理研究》(CSSCI),2016年第4期。
11.《能源财税法定原则及其制度实现—基于<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规范分析》,《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6年第8期。
12.《<矿产资源法>理论基础之流变:政策驱动下的理念转换》,《私法研究》(CSSCI),第18卷,2015年12月。
13.《规避与管控:矿业权转让与矿股变动关系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14.《矿业权登记的理论反思与修正面向》,《河北法学》(CSSCI),2014年第5期。
15.《债权的平等与优先—兼论债权平等理论的反思》,《河北法学》(CSSCI),2012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2013年第1期转载。
16.《矿业权纠纷案件审判理念的变化》(第二作者),《中国国土资源报》,2017年8月8日。
17.《矿业权流转的规范与保护迎来新契机》(第二作者),财新网,2017年7月31日。
(二)著作成果
1.《矿产资源开发私法机制研究:偏私型公私综合法论及其展开》,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8年。
2.《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规范系统的构建》(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
3.《中国矿业法律规范系统研究论》(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
荣誉奖励
2019年,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
2020年,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2022年,荣获首届内蒙古大学“培根铸魂”新时代教师楷模。
社会兼职
1. 中国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2.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
3.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4.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
5.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6. 巴彦淖尔市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
7. 大连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员会、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