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力
赵力,男,讲师
教育背景
2014年6月毕业于151amjs澳金沙门,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7年6月毕业于烟台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
2020年12月毕业于吉林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获法学理论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21年至今,在151amjs澳金沙门任教。
研究领域
法理学、司法学
研究成果
(一)论文成果
1.《从证据到仪式:誓言功能的法理考察》,《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2.《论裁判后果主义推理的运作原理》,《东方法学》2020年第1期;
3.《地方治理视野中的地方立法》,《湖湘论坛》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