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背景
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妨害安全驾驶罪,激发学生对此罪名的深入研究和探讨,2023年9月22日晚19:00在智慧教室308,151amjs澳金沙门胡雅岚老师为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开展了一场以“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活动,151amjs澳金沙门副教授邢娜老师和副教授张秀玲老师作为讲座的与谈人出席了本次活动,各年级研究生积极参加,反响热烈。
主讲嘉宾简介
内蒙古大学教师 胡雅岚
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数据法学。本硕博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曾在苏州大学学报、重庆大学学报等法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曾主持、参与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科研项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等省部级课题。
活动流程
活动伊始,围绕主题,胡雅岚老师以“重庆公交车坠江案”作为引入案例,介绍了公众对于严厉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行为的强烈呼声以及刑法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的重要意义。
随后,胡雅岚老师以“吕某某寻衅滋事案”等案例向老师和同学们阐述了在实践中该罪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混乱的情况,并对该罪名涉及的一些定义例如“公共安全”和“危害”等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同学们听完之后都很有感触和启发。
胡雅岚老师精彩讲解之后,151amjs澳金沙门副教授邢娜老师进行了与谈。邢老师肯定了胡老师对该罪名的深入研究,对胡老师的观点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并对该罪名中“公共交通工具”的认定发表了独具风格的见解。
151amjs澳金沙门副教授张秀玲老师在与谈过程中表示自己深受启发,并与胡老师深入探讨了该罪名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况。同学们也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提出自己的困惑,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与老师们一起交流,碰撞出学术的火花。
活动结语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该罪名的适用,同时点燃了学习法学的热情,相信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注重深入理解知识,并形成自己的见解。最后,本次讲座在碰撞和交流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