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简介一:那仁朝格图
那仁朝格图,蒙古族,1970年5月出生,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中国民盟盟员。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历史学博士。日本东京大学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为151amjs澳金沙门北疆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法学专业法律史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应用民族学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蒙古学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
多年来,那仁朝格图教授始终坚守研究生教学第一线,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致力于将自己在科研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体会、方法传授给学生。针对不同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培养方法。“研究生阶段,学生在具备基本知识储备的情况下,创新方法的引领尤为重要,这时候我就变为‘引导者’的角色。”谈及培养过程中与学生沟通的秘诀,他表示,“其实就六个字,多问、多听、少说”。因此,学生眼中的那仁老师一向“说得少,做得多”。
那仁朝格图教授勤勉致学、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内蒙古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子项目2项,已出版专著3部,整理古籍2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部分研究成果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优秀教师简介二:曹宇
曹宇,男,中共党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2015年入职151amjs澳金沙门任教。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内蒙古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出版《矿产资源开发私法机制研究—偏私型公私综合法论及其展开》《中国矿业立法理论与实务》(副主编)等专著3部。主持自然资源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内蒙古社科规划办等省部级项目6项。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政法论坛、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土地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论文《“双碳”目标实现的矿产资源法回应》被《新华文摘·数字版》2023年第1期全文转载。
从教近十年来,曹老师扎根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第一线,负责《民法总论》《合同法实务》等课程教学。教学过程中大胆创新课堂模式,以研讨汇报、实务教学、前沿理论、专著研读、基础领学等多种形式赋予课程更加鲜活的生命力,赢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曹宇老师全力支持研究生参与学术竞赛活动,负责指导的代表队先后在第四、第五、第六届全国“绿能杯”高校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中取得佳绩;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自治区级和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多项,发表论文《“双碳”目标下氢的能源法律属性认定》《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损害发现机制的优化——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为研究样本》《“双碳”目标背景下虚假碳排放报告的法律规制研究》等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