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部门法哲学研究,加强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151amjs澳金沙门拟召开第十六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会议举办情况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主题
本届研讨会的主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原理阐释;
2.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原理阐释;
3.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模式与方法论;
4.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主体性、原创性理论与反思;
5.中国式现代化的宪法阐释;
6.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关系;
7.其他与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相关的法哲学问题。
三、参会论文提交要求
1.选题必须与本届研讨会具体议题密切相关,论文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逻辑性强,且尚未发表。
2.文章字数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20000字,并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采取页下脚注,编号格式为圆圈符号,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论文首页脚注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务)、学历、联系方式。
3.标题采用三号黑体,摘要、关键词采用小五号宋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
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以下研讨会专用邮箱。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十六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姓名”。
5.优质稿件推荐至《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并视情况按版权规定结集出版。
6.研讨会专用邮箱:
bmfzxyth16@163.com。
四、其他事项
会议免收一切会务费、资料费。
会议主办单位承担受邀参会代表的膳食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未受邀参会代表免收膳食费,但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五、负责单位
1.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151amjs澳金沙门、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
2.承办单位:151amjs澳金沙门。
六、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秘 书:昌永岗(内蒙古大学),
电话:18548150815;
协调人:周 珩(内蒙古大学),
电话:13664744572;
总协调:张慧春(内蒙古大学),
电话:15184752695;
收稿人:昌永岗(内蒙古大学),
电话:18548150815;
秘 书:肖 亮(吉林大学),
电话:15844094334;
协调人:黄 伟(吉林大学),
电话:17790063678;
总协调:刘 舰(吉林大学),
电话:13504319801。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151amjs澳金沙门
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
2024年3月8日